玉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玉食安委〔2023〕2号)
发布时间:2023-10-31 05:01:33 | 来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委组织部、编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玉林监管分局,市科协,广西机场管理集团玉林福绵机场有限公司:
《2023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于2023年11月10日前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本地本部门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抄送市食品安全办,报送情况将纳入对相关单位的年度食品安全评议考核范畴。联系人:宁明婵,联系电话:2801118,电子邮箱:ylsab5808990@163.com。
玉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3年9月22日
2023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全市202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四个最严”为统领,推动实施《玉林市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强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加强源头治理
(一)强化产地环境治理。加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动态更新公布玉林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建立重点区域清单、污染源排查清单两张清单,持续开展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对列入污染源整治清单的企业,加强督促企业整改。(市生态环境局)落实耕地分类管理,在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以农艺调控技术为主的安全利用类措施,在严格管控类耕地全面落实以种植结构调整为主的严格管控类措施,有效控制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继续实施“一区一策”农用地安全利用技术措施,依托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项目,新建农用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示范区1个、村级服务站10个,力争全市农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市农业农村局)
(二)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持续深入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聚焦“三棵菜”“一枚蛋”“一只鸡”“两盘肉”“四条鱼”(豇豆、韭菜、芹菜、鸡蛋、乌鸡、肉牛、肉羊、大口黑鲈、乌鳢、鳊鱼、大黄鱼)等11个重点品种,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开展豇豆农药残留专项整治,建立生产主体名录,开展豇豆病虫害绿色防控与安全用药现场培训,推动转变病虫害防控方式,加密上市期巡查检查和抽检频次,遏制违法使用禁用农药。组织实施养殖规范用药专项整治行动。(市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市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基层监管人员培训工作要求,提高基层监管人员参加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线上培训比例。强化日常监管和业务指导工作,引导种植养殖经营户科学用药,提升全市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市农业农村局)
(三)严把粮食质量安全关。从严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市场化粮食经营者的监督检查,检查粮食经营者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持续做好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以及政策性库存粮食、“广西好粮油”等质量检验监管工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二、强化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监管
(四)严格食品生产、运输、销售环节监管。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按照“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原则,建立市、县、镇(街道)三级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我市食品生产企业联合实验室建设,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出厂检验工作,不断提升我市食品质量安全。深入开展大型食品销售企业体系检查工作,体系检查不少于8家食品流通领域经营企业。贯彻落实《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和完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名录数据库、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冷链运输企业监管,提升冷链运输服务品质。(市交通运输局)
(五)持续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餐饮服务提供者运用广西餐安应用程序培训覆盖率86%以上;餐饮服务提供者“明厨亮灶”覆盖率70%以上。连锁餐饮企业、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建立管理体系80%以上。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提升餐饮行业标准化水平,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鼓励餐饮外卖对配送食品进行封签,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封签化配送覆盖率达50%以上。开展“随机查餐厅”活动,各县(市、区)至少组织开展4期以上“随机查餐厅”活动。〔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玉林车务段,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抓好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处置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餐厨垃圾收运协议签约率。〔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组织开展开学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全覆盖风险隐患排查。推进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分别达90%、100%以上,做好各级“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数据对接工作。推进校外供餐单位HACCP或ISO22000管理率达100%以上。(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严格特殊食品和食盐监管。持续推进特殊食品和食盐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全市在产特殊食品和食盐生产企业体系检查覆盖率达到100%,自查报告率和问题整改率达到100%。(市市场监管局)巩固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成果,促进保健食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聚焦重点品种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和使用食品添加剂。持续加强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治理,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及生产销售假冒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我市本年度应用“互联网+监管”模式对花生油小作坊监管覆盖率达100%。开展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定点企业到期换证工作。(市市场监管局)
(九)做好重大活动保障工作。根据《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总体方案》要求,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组织实施学青会玉林赛点食品安全保障,及时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件和食源性药源性兴奋剂事件。(市市场监管局,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应对处置。(市食品安全办,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反食品浪费工作。贯彻落实国家防止和减少餐饮浪费公告。(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商务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配合自治区建立健全餐饮行业反食品浪费制度规范,配合出台餐饮行业反食品浪费团体标准和行业自律规范,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制定餐饮节约加工规范。(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开展粮食节约减损健康消费提升行动,减少全链条粮食损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督促食品销售企业严格落实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要求。以婚宴、自助餐、餐饮外卖为重点加强监管执法。指导地方采用捐赠、拍卖、义卖等方式,提升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再利用效率。(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倡导节俭风尚,推广典型经验,曝光负面案例。(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十一)压紧压实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风险管控清单,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推动实现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全覆盖”。(市市场监管局)对农产品生产主体实施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加强屠宰行业管理,督促屠宰企业严格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市农业农村局)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把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关,督促粮食收储企业严格落实出入库、储存检验制度,严防不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规范生产者、经营者和安全管理人员行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产品溯源责任,白酒、肉制品、食用植物油可追溯率均达到95%以上,乳制品可追溯率达到98%以上,婴幼儿辅助食品可追溯率达到100%。(市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进农(集)贸市场“十个一”建设,2023年年底全市星级农贸市场达到15家。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快检阳性处置率98%以上。使用全国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信息系统覆盖率100%。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入场查验要求落实情况检查全覆盖。〔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对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运输环节,对旅游景区、养老机构、建筑工地、医疗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业务指导培训、法治宣传,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做好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市民政局、司法局、民宗委、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玉林车务段、广西机场管理集团玉林福绵机场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鼓励和支持食品企业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及时总结推广各县(市、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经验做法,稳步推进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集体用餐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市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玉林监管分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十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扎实推进“铁拳·桂在真打”行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非法添加、健康、养老、婴幼用品质量违法行为,突出查办和曝光一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实施行业禁入。(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昆仑”专项行动,突出打击食用农产品领域多发性“潜规则”、食品非法添加,以及餐饮环节制售劣质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违法犯罪活动。组织非法添加新型化学衍生物犯罪集中破案攻坚。(市公安局)开展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严厉打击冻品、农产品等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玉林海关、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严厉打击使用禁限用药物、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农业农村局)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督管理等领域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实践探索。(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在县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探索推行定期联合办公和联建行刑衔接、食品联合检验实验室制度,在全市建立行刑实体化衔接机制,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有效提高打击食品违法犯罪的能力,围绕非法使用违禁药物或非法添加,严重威胁消费者身体健康,不法行径突破道德底线等群众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案件的查办力度,曝光一批重大、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筑牢食品安全底线。(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将抽检不合格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上传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将相关市场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诚信体系培训,推动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十五)加强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落实“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制度,开展包保工作督查,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充分发挥各级食安委统筹协调作用,强化组织领导,推动提档升级,各县(市、区)主要领导担任食安委主任,健全各级食品安全办实体化运行机制,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用足评议考核、责任约谈、“两书一函”等手段,推动将纪委监委、组织部门纳入“两个责任”督查组,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属地责任,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更好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市食品安全办,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巩固“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成果,强化风险防控有关机制。建立健全部门间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定期调度等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市食品安全办、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提升风险评估与抽检监测水平。加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和关键指标的风险监测,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成率、食源性疾病监测覆盖率均达到96%以上,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部门通报会商,强化风险评估工作属地运用。(市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部门食品抽检量达到3.3批次/千人,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创新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桂在行动”服务“十百千万”专项行动。〔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种植养殖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量达到1.7批次/千人,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县级粮油质检机构的指导和培训,引导扶持县级粮油质检机构开展资质认定。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品种和地区实施重点监测。(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自治区林业局食用林产品安全监测任务安排,配合开展70批次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市林业局)深入推进六类高风险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鲜湿米粉、包装饮用水(桶装)、复用餐饮具(自消)、小作坊花生油、蔬菜干制品、油条等品种开展重点整治,综合运用监督抽检、行政执法、媒体曝光、联合惩戒等措施,压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提升评价性抽检合格率。(市市场监管局)
(十七)强化技术支撑。持续推进市、县两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配齐配全检验检测设备,充实检验工作人员力量,不断提升检验检测水平。〔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将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纳入2023年度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重点领域,立项支持食品安全项目至少1项。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展主要农作物、畜禽、淡水渔业疫病防控及农业绿色高效生产关键技术攻关,积极申报各级科技项目。支持食品领域企业自建或联合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鼓励先进适用的食品安全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对企业转化且符合条件的成果按照《玉林市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后补助暂行办法》给予后补助。(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推进智慧监管。坚持“互联网+物联网”模式,按照自治区部署要求,推广广西食品安全追溯和智慧监管平台应用,积极发动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监管人员使用平台,督促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市市场监管局)配合自治区粮储局实施粮食质量追溯提升行动。积极利用自治区粮食质量追溯信息管理平台,有效发挥追溯平台的作用,实现粮食质量可追溯。(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十九)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推动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设,提高全市县级检测机构通过资质认定和考核比例。(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夯实基层监管基础,组织开展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达标乡镇创建,重点扶持4个乡镇开展达标创建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基层市场监管所要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组织开展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严格规范人员借调,推动基层市场监管所重点领域人员在岗率90%以上。争取自治区支持建成1个五星市场监管所、11个四星市场监管所。实施“玉林市市场监管所示范所三年建设计划”,在全市范围内每年建设35个市场监管所“示范所”,通过“示范所”引领作用,力争3年内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验收达标率达80%,全市市场监管所基本达到事权职责明晰、制度机制健全、人员力量充实、队伍能力提升、内部管理更加规范高效、装备水平办公条件明显改善、监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整体形象规范统一、监管效能有效提升的目标。〔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组织部、编办,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十)夯实特色食品产业基础。配合自治区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培育打造一批食品重点园区、重点产业、重点企业,推动玉林特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玉林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推进玉林市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打造玉林食品区域性公共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服务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市市场监管局)推进粮油加工企业智能工厂升级技改等项目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积极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工作,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面加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申报认证工作力度,积极打造品牌效应的市场竞争优势,确保向居民提供绿色、优质、生态、安全的农产品。2023年,我市有效期内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总数力争达到131个。(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参加首届广西食品安全与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持续推进乳制品、肉制品、特色米粉、包装饮用水等重点食品质量提升行动,以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市食品安全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二十二)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年底前完成创建工作自查、社会公示、提出初评申请等工作。〔市食品安全办及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有关县(市、区)申报创建第四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市农业农村局)有序有力推进陆川县、兴业县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市食品安全办、陆川县政府、兴业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博白县申报创建第四批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市食品安全办、博白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开展宣传引导。举办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玉林主场活动,营造浓厚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市食品安全办、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及时报道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宣传先进典型,开展舆论引导,倡导健康饮食、科学理性消费,帮助群众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开展食品安全主题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健康科普知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教育局、民宗委、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林业局,市科协,玉林海关,玉林车务段,广西机场管理集团玉林福绵机场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组织实施
(二十四)开展评估总结。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于2023年11月10日前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本地本部门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将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作为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告的重要内容,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和相关部门责任。(市食品安全办)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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