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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证照同变”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9 05:39:36 |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部门

现将《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证照同变”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证照同变”改革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持续推动登记注册便利化,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助力市场主体实现“快入准营”为主要目标,实施“证照同变”改革,即将现有的市场监管部门证照办理流程,优化整合为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持续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次数,不断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在与企业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许可项目实现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证照同变”,满足企业个性化经营需求,最大限度降低市场主体准入准营成本,全面打造优质的市场主体准入准营全周期服务。

二、改革内容

企业申请营业执照变更时,可以同时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等4类高频许可证(具体事项详见附件)的关联事项变更,审批通过后统一发放证照。

申请“证照同变”的企业,其营业执照与许可证的办理部门应属于同一登记机关。

三、主要任务

(一)“一网通办”。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按照“登录一个平台,同步填报信息、明确职责分工、并联审批通过”原则,应用企业开办“一窗通”和相关许可证业务模块,将相关涉企许可变更申请信息与企业变更申请信息分模块采集,后台分类审批,办理结果实时反馈。

(二)“一次办结”。推动审批方式从传统的“单一事项、多次办理”转变为“同一要素、证照同变”,登记注册窗口接收到企业“证照同变”申请后,及时分派受理人员对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变更申请材料开展同步审查,并在承诺时限内完成材料审查,并作出许可审批决定(经营主体一次申请许可证变更数量超5个以上的除外)        

(三)“一窗反馈”。纸质证照由受理窗口统一发放,审批人员在作出审批决定后应及时将审批结果流转至受理窗口,由受理人员通知申请人领取证照,申请人选择邮寄的,通过邮寄方式向申请人发放证照,实现申请人“零跑腿”。发放电子许可证的,由系统自动生成电子证照,申请人可自行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查看、下载和打印,无需领取纸质证书。

(四)“一档管理”。以营业执照办理为基础,汇集“证照同变”全过程形成的相关材料,进行一并归档,电子档案由系统留存并实现共享。定期开展档案检查,通过复核、检查,确保审批合法规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改革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配合,积极稳妥推进“证照同变”改革工作,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落实。

(二)强化业务培训。各相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创新服务方式,做到“一口清、一次办”。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做好“证照同变”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提升企业知晓度和获得感。